各相关单位: 为落实《大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实施意见》,支持各类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创造、保护、运用、管理、服务,保护创新成果,促进大兴“两区”建设高质量发展,支撑建设首都南部发展新高地,根据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大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暂行办法》通知要求,现开展“促进知识产权发展”项目征集,具体要求如下: 一、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及材料详见《大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暂行办法申报说明》(附件2)。 二、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纸件方式报送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。 三、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报时间为2023年 4 月 18 日至2023年 5 月 5 日;请各单位于2023年 5 月 5 日(星期五)下午5:00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大兴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1楼大厅,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。逾期不予受理。书面申报材料需编制统一的目录和页码,按照各项目条款须提供材料顺序装订。一式两份,封面及申报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法人签字。 报送地址:大兴区富强路119号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报送邮箱:zscq12312@163.com 咨询电话:王 宏 010-89292550 霍俐霞 010-89292526 舒亚玲 010-69204809 附件1:《大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暂行办法》.doc 附件2:大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暂行办法申报说明.docx 附件3:大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暂行办法 申报书.docx 附件4:专利交易清单.docx 附件5:企业声明函.docx
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大兴区知识产权局 2023年4月18日
|